(原题:七部门实施新规则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最近,住宅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领导发表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加强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目前部分中介机构和员工发表欺诈住宅来源、隐瞒住宅不存在抵押等信息、强制驻华收费等问题,本次意见拒绝各地中介机构,全面实施住宅来源信息检查制度,中介机构不得制作住宅状况说明书,明确住宅来源检查状况、房地产中介服务号码、住宅位置、面积、产权状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价格、房地产服务费、住宅照片等。对于已经出售或租赁的房屋,中介机构必须从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撤销房屋来源信息。
同时,为了确保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明确提出意见,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房屋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在各地全面实施交易合同网上签字,避免一房两卖。同时,全面建立健全库存房交易资金监督制度,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应在今年年底前实施监督办法。另外,对于更多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意见,中介机构接受住房贷款驻华服务的,不得由委托人自律自由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联系的中介机构不得接受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接受首付等违法金融产品和服务另外,意见明确要求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同价、通信、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迟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相当了解主体黑名单制度,相当了解的机构和员工。
本文来源:大阳城集团娱乐app网址-www.fsbjpacking.com